可持续性发展
企业监管

GOVERNANCE

基本想法

电装多利牡公司为长期维持并提升企业业绩,努力强化竞争力,将确立企业监管视为重要课题,积极加强监管工作。

监管体制和主要机构

电装多利牡公司在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等法律上的功能之外,还健全了各种监管体制。并且,利用高层管理者制度,将负责经营(决策和监督)的董事和负责执行业务的执行高管的作用加以区分和明确,通过这些措施精简了高层管理者的人数,加快了决策速度,实现了可操作性。我们将高层管理者的任期改为1年,以达到建立机动的经营体制,应对经营环境的变化,进一步明确业务年度的经营责任的目的。

コーポレートガバナンス
董事会
作为决议机构,对经营方针及业务运营上的重要事项,以公司的立场来决定可否。决议时要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并以出席董事的过半数的决定为准。
经营的监查功能
监事对董事等的职务执行以及电装多利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进行监查。监事除了要出席董事会等重要的会议之外,还要与内部监查部门和内部控制的关联部署交换信息等,以此来监查董事的执行状况,发挥经营监视功能。
内部控制的完善和强化
要按照电装集团的方针,使业务运营保持公正,提高运营效率。

推动世界的电装多利牡公司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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